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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北方领土问题”

“北方领土”指的是位于北海道本岛东北海域,由齿舞群岛、色丹岛、国后岛以及择捉岛组成的一系列岛屿,这些岛屿自古以来就是日本固有的领土。
1855年2月7日,日本与俄国在全面和平、友好的基础上签订《日俄和亲通好条约》,这部条约确认以北方四岛之一的择捉岛与位于其北方的得抚岛之间已自然形成的国界。
1945年8月9日,第二次世界大战进入尾声,苏联违反当时仍然有效的《日苏中立条约》(有效期至1946年4月),宣布对日作战。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后,苏联于同年8月28日至9月5日占据北方四岛及其全部附属岛屿。当时北方四岛上并没有任何一个苏联人居住,反而有约1万7千多日本人居住在岛上,苏联于1946年单方将北方四岛列为该国领土,并于1948年强制驱离了岛上所有的日本人。直至今日,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一直非法占据北方四岛。
由于北方领土问题的存在,日俄之间至今仍然无法达成和平友好条约。
此后,日俄之间的交涉一直持续至今。
日本政府希望在迄今为止双方达成的同意和文件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与俄罗斯交涉,以尽早解决北方领土归属问题并与俄罗斯缔结和平条约。

2北海道对于北方领土问题的定位

北方领土是北海道行政区域的一部分,解决北方领土问题是北海道行政上最重要的课题,为了早日解决北方领土问题,北海道除支援日本与俄罗斯之间的交涉之外,也致力于改进其环境。

3北方领土问题的经纬(领土问题发生之前)

(1)日俄和亲通好条约(1885年)

日本发现和调查北方领土早于俄罗斯,并最迟于19世纪初确立了对北方四岛的实际支配。19世纪上半叶,俄罗斯确认该国领土南端为得抚岛(紧挨着择捉岛北边的岛屿)。日俄两国于1855年签订《日俄和亲通好条约》,确认了以择捉岛和得抚岛之间已自然形成的国界。

(2)桦太千岛交换条约(1875年)

根据《桦太千岛交换条约》,日本从俄罗斯接管千岛群岛(=从该条约所列的占守岛(千岛群岛最北端的岛屿)到得抚岛的18个岛屿),同时向俄罗斯放弃桦太岛。

(3)朴茨茅斯条约(1905年)

根据日俄战争后签订的《朴茨茅斯条约》,俄罗斯向日本转让了桦太岛(库页岛)北纬50度以南的部分

(4)大西洋宪章(1941年)、开罗宣言(1943年)

1941年8月,美英两国首脑签署了可以说是二战联合国指导原则的《大西洋宪章》,并宣布不再以战争而索求扩大领土的方针(苏联于同年9月宣布加入该宪章)。
此外,1943年的《开罗宣言》再次确认了该宪章的方针,宣告“日本以暴力及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也务将日本从此地驱逐”。然而,从北方四岛的历史沿革来看,其明显不属于“日本攫取之土地”。

(5)波茨坦宣言(1945年8月接受)

《波茨坦宣言》指出,1943年《开罗宣言》中关于“日本以暴力及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也务将日本从此地驱逐”的规定必须得到履行,日本的主权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以及由联合国指定的岛屿。
然而,苏联无视当时仍有效的《苏日中立条约》,于1945年8月9日对日开战,即使在日本接受《波茨坦宣言》后仍继续进攻,并于同年8月28日至9月5日期间,非法占领北方四岛(苏联的占据没有受到日方反抗,完全是无失血占领)。

(6)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1951年)

根据《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日本放弃了根据《朴茨茅斯条约》获得的对于桦太岛的一部分和千岛群岛的所有权利,权原及请求权。 但是,北方四岛本来就不包括在千岛群岛之内。 此外,苏联并没有签署《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所以无法主张该条约所规定的权利。

4日苏・日俄之间主要和平条约的缔结交涉

(1)苏日共同宣言[1956年10月(签署)]、12月(生效)

除齿舞群岛和色丹岛外,日苏在领土问题上无望达成共识。因此,两国没有签署和平条约,而是签署了《苏日共同宣言》,宣布两国结束战争状态,恢复外交关系。
→同意继续交涉以缔结和平条约。
→苏联同意在和平条约缔结后,将齿舞群岛和色丹岛让与日本。

(2)日苏联合声明(1991年4月)(海部俊树首相、M_S・戈尔巴乔夫总统)

苏联专门写下了这四个岛屿的具体名称,并首次以书面形式承认存在领土划界问题。

  • 海部総理大臣・ゴルバチョフ大統領の写真
(3)东京宣言(1993年10月)(细川护熙首相、B.N_叶利钦总统)
  • (一)将领土问题地位为与北方四岛归属相关的问题。
  • (二)明确规定解决四岛归属问题、缔结和平条约、使两国关系完全正常化的步骤,
  • (三)确认领土问题的交涉将基于以下方针进行: 1)立足于历史和法律事实,2)两国达成的协议以及文件, 3) 以法律和正义原则为基础来解决领土问题的明确交涉方针。

此外,《东京宣言》还确认,日本与苏联之间的所有条约和其他国际承诺将继续适用于日本与俄罗斯之间。

  • 細川総理大臣・エリツィン大統領の写真
(4) 伊尔库茨克声明(2001年3月)(森喜朗首相、V.V.普京总统)
  • (一)将1956年《苏日共同宣言》定位为交涉过程的起点,并以文书形式确认了其法律 有效性。
  • (二)在此基础上,根据东京宣言再度确认日俄双方对于解决北方四岛归属问题及缔结和平条约的共识。
  • 森総理大臣・プーチン大統領の写真
(5)有关采用日俄行动计划的联合声明及日俄行动计划
  • (一)两国首脑在联合声明中确认了双方解决四岛归属问题、尽早缔结和平条约从而实现 两国关系完全正常化的「决心」。
  • (二)在《日俄行动计划》中,具体列出了1956年的《苏日共同宣言》、1993年的《东京宣言》和2001年的《伊尔库茨克声明》这三个文件,连同其他同意,成为了今后和平条约交涉的基础。
(6)关于发展日俄伙伴关系的共同声明(2013年4月)(安倍晋三首相、V.V.普京总统)
  • (一)在共同声明中,共同承认日本和俄罗斯在战后 67 年间没有达成和平条约这一状况是异常的。双方克服两国立场之间的隔阂,在 2003 年的共同声明和行动计划中确认到的应当解决的问题(四岛归属问题),需得到最终解决并得以缔结和平条约的决心。
  • (二)共同表明双方可接受的解决方案的决策,双方都同意两国外交部须加快相互交涉。
(7)普京总统访问日本(2016年12月)(安倍晋三首相,V.V.普京总统)

两国首脑就和平条约问题进行了长时间、坦诚且非常深入的讨论,两国首脑都表现出解决问题的真诚决心。
以此为基础,双方同意就北方四岛,在特殊制度下开展联合经济活动。

(8)在新加坡召开的首脑会谈(2018年11月)(安倍晋三首相、V.V.普京总统)

就“在1956年宣言的基础上加快和平条约交涉进程”达成共识。

  • 安倍総理大臣・プーチン大統領の写真
(9)日俄首脑电话会谈(2021年10月)(岸田文雄首相、V.V.普京总统)

双方确认,将在根据2018年于新加坡得到的共识在内的两国各个同意,坚定地开展和平条约交涉。

5要求归还北方领土运动

据说要求归还北方领土运动始于1945年12月1日,当时根室町长的安藤石典向联合国最高司令官提出了一份请愿书。此后,以北方领土的原岛民为代表,与四岛相邻的根室人民要求归还领土之声也传遍了北海道,乃至日本全国各地。
每年的2月7日被定为「北方领土日」。 因为1855年2月7日签订的《日俄和亲通好条约》内在择捉岛和得抚岛之间和平确立了两国之间的国境,同时也是首次在国际上明确北方四岛为日本领土的日子。
此外,每年的2月和8月是「北方领土归还运动全国重点月」,日本全国各地会举办集会、演讲会、展览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

6四岛交流、自由访问和北方扫墓

在不损害日俄两国领土问题的法律地位的前提下,现已设立以下三个对于北方四岛的访问框架。

(1)四岛交流

在北方领土问题得到解决之前,为了促进相互了解并为解决领土问题做出贡献,日本国民和居住在北方四岛的俄罗斯人之间无需护照,签证即可互相访问,自1992年开始实施。

(2)自由访问

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这是最大限度简化作为原岛民及其家属的日本国民访问北方领土。自1999年以来,在国家的支持下由原岛民组织实施。

(3)北方扫墓

基于人道主义的角度,依据身份证便可前往扫墓。自1964年以来,由北海道在北方四岛的52个墓地实施。

7北方四岛联合经济活动

在2016年12月的日俄首脑会谈上,两国首脑达成共识,认为开始协商北方四岛的联合经济活动可成是向着缔结和平条约迈出的重要一步。
通过2017年9月的日俄首脑会谈,已确定5个初期的候选项目*,在2019年双方垃圾处理专家往来的同时,也实施了日本游客前往国后岛和择捉岛的观光。
*(1)联合养殖海产品;(2)种植温室蔬菜;(3)根据岛屿特点开发旅游业;(4)引进风力发电;(5)垃圾减积对策